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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的報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北京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提請市第十四屆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並請市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6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我們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努力把握國傢戰略、首都發展與財政職能之間的關系,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財政收入質量,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支出保障格局,深化財稅改革服務全市發展大局,全年預算執行情況良好。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081.3億元,同比增長7.5%(同口徑增長12.3%),完成調整預算的101.0%;加中央返還及補助等收入1783.2億元,收入合計6864.5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161.4億元,增長16.7%,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703.1億元,支出合計6864.5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921.0億元,同比增長10.5%,完成調整預算的102.9%。加中央返還及補助493.3億元、區上解355.2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492.0億元、調入資金33.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劃入8.2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88.8億元,收入合計4595.1億元。

2016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超收財力234.5億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超收82.5億元;根據財政體制運行,中央財政返還及補助、上解中央支出、區級上解收入和補助區級支出合計預計增加136.4億元;政府性基金結餘劃轉一般公共預算等增加15.6億元。市級超收財力全部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截至2016年末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332.7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005.1億元,增長21.0%,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85.7億元、對區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977.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73.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219.0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34.5億元,支出合計4595.1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需要說明的是,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北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166.4億元(其中:新增債券522億元,置換債券644.4億元),新增債券已按要求分類列入預算,並經法定程序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調整瞭2016年市級預算,主要用於城市副中心建設、環境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

2016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圖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316.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6.8%,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高於預期;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等收入678.6億元,收入合計1995.1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625.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3%;加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369.8億元,支出合計1995.1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10.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23.7%,超收97.8億元,主要是市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收。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162.2億元、區上解收入41.1億元、專項債務收入30.0億元,收入合計743.9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84.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調出轉入一般公共預算資金33.7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30.0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95.9億元,支出合計743.9億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6.1億元,完成預算的129.9%;加上年結轉收入3.2億元,收入合計69.3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6.3億元,完成預算的103.6%;加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23.0億元,支出合計69.3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5.3億元,完成預算的127.7%,超收12.0億元(全部結轉下年使用),主要包括:利潤收入超收8.3億元、股利、股息收入超收0.3億元、清算收入超收3.4億元。加上年結轉收入2.2億元,收入合計57.5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37.3億元,完成預算的食品機械台中100.0%。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8.2億元、結轉下年使用12.0億元,支出合計57.5億元。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3452.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6.6%;加上年結餘收入3533.3億元,收入合計6986.1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502.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6.2%。年末滾存結餘4484.0億元。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3354.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6.6%,超收208.3億元,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超收99.7億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超收24.0億元,失業保險基金超收1.5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超收75.5億元,工傷保險基金超收0.9億元,生育保險基金超收3.2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超收3.5億元。加上年結餘收入3393.6億元,收入合計6748.4億元。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416.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6.1%,主要是實際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數略低於預期,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就診人數未達到預期且次均住院費用低於預算預計標準。年末滾存結餘4331.8億元。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數據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初步匯總的,在地方財政決算編成後,還會有所變化。

(五)2016年預算執行效果

1。經濟發展提質,推動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今年以來,受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改革、調整增值稅收入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等政策影響,我市財政收入增速呈現穩中回落態勢,隨著我市經濟結構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等因素成為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新動力。一是科技型企業發展態勢良好,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財政收入增幅超過20%,對全市財政增收貢獻近三成。二是總部經濟支撐作用明顯。全市實現財政收入前100名企業中72戶為總部企業,主要集中在金融業、信息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等優勢行業。總部企業貢獻財政收入近四成,對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形成較強支撐力。三是二產結構持續優化。規模以上現代制造業財政收入增長31%,占二產收入的比重(34.4%)較上年提高3.3個百分點。此外,我市主體財源較為穩固。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近九成;六大高端產業功能區規模以上企業上繳稅收占比保持在三成以上,支撐作用穩定。

2。疏解非首都功能、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疏解非首都功能投入108.8億元。引導各區騰退一般制造業、區域性市場和區域性物流功能,推動各區落實年度人口調控目標任務,提升區域均衡發展水平;與中國農業銀行出資設立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實施通州區八裡橋棚戶區改造項目、輕軌L2線項目等基礎設施配套及產業提升項目。

推進交通、生態、產業三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投入88.7億元。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加快京臺等城際高速公路建設;推進張承地區10.3萬畝稻改旱、實施京冀10萬畝生態水源保護林建設合作、加強山區生態修復;增資京冀協同發展產業投資基金,通過曹妃甸發展子基金,實施唐曹高速項目、曹妃甸工人醫院PPP項目和朗澤新能源項目。

對口支援投入34.8億元。落實中央對口支援工作要求,促進西藏、青海、新疆等受援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深化京冀對口幫扶合作,支持河北扶貧開發。

3。推動創業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創業、創新投入362.7億元。圍繞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制定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28條措施,放寬科研類差旅、會議、出國經費等限制,賦予科研人員更多經費使用自主權,加大對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利用首都科技條件平臺,開放4萬餘臺(套)儀器設備;推廣“首都科技創新券”制度,支持1498傢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開展1600多項創新創業項目;推動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扶持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增資高精尖產業發展基金,推動《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互聯網+”行動計劃等重點任務實施,促進新能源智能汽車、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項目開發;創新商業模式,鼓勵近百傢傳統企業與電商平臺對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為創業期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創新創業項目;落實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支持政策,增資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基金,促進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等行業連鎖化、規范化。

促進消費升級和外經貿發展投入122.3億元。引導節能環保產品消費,落實節能減排促消費政策;提升傳統村落旅遊品質,發展民俗旅遊等特色業態,提高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水平;落實外經貿發展資金,鼓勵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織百餘傢企業參加境內大型綜合國際性展覽會,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

4。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建設和諧宜居之都。

大氣污染治理投入165.6億元。實施663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嚴控高排放車,加大綠色貨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力度;推動企業環保技術改造,保障環境監測能力建設資金等。

水資源保護投入176.6億元。實施新一輪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方案,污水處理率達到90%;保障南水北調水利工程運行和密雲水庫調蓄工程建設;推進河湖水系連通,加快通惠河等河道水質還清;落實1000多個節水型單位和社區創建獎勵資金,促進再生水循環利用。

完善垃圾處理體系投入30.5億元。促進垃圾減量,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清運,處理生活垃圾約800萬噸;建設餐廚垃圾收運體系;保障阿蘇衛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建築垃圾處理能力。

城鄉綠化美化投入190.2億元。拓展綠色生態空間,保障平原造林、山區生態林建設、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等工程支出需求;提升公園城市綠化水平,新增城市綠地408公頃;提高林木管護等補助標準,實施44.8萬畝綠隔地區、“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林木管護工作;加強重點區域市容環境、景觀質量建設等。

5。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破解城市發展難題。

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290.1億元。推動全市保障房新開工5.6萬套,竣工6.4萬套、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項目,推行公租房綠色建築行動計劃,提高公租房建築和居住品質,促進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交通環境建設投入592.6億元。落實緩解交通擁堵總體方案和2016年緩堵行動計劃,推進地鐵16號線北段等軌道交通建設項目,保障交通緩堵工程資金,治理萬泉河橋、十裡河橋等擁堵節點,提升西北三環、復興路等道路服務水平;系統開展停車綜合治理,推進城六區及通州區停車設施建設運行試點工作。

城市安全投入229.5億元。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增加食品藥品抽檢、打擊非法集資、拆除違法建設、執法辦案資金等投入,維護城市安全和公共利益;實施居住證制度,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

6。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公共事業發展。

城市運轉投入245.1億元。保障市政設施維護、道路環衛作業、景觀照明等資金需求;加快城市管理網、社會服務管理網、社會治安網“三網”融合示范點建設。

教育投入259.2億元。保障學前教育階段普惠性學位擴充補助和學生資助資金;推動優質中小學通過集團化辦學、名校辦分校等形式擴大優質資源覆蓋,促進高等學校、社會力量機構、教科研單位等參與中小學課程改革,推動高中優質教育統籌,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各項補助政策;建設北京21個高校高精尖創新中心,實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繼續促進實訓基地建設,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水平;保障各級各類教育教師隊伍建設資金,提升教師隊伍綜合素質。

養老、社保、就業投入142.9億元。落實新建養老照料中心補助資金,對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助餐等服務;發展養老服務“醫養結合”新模式,培育康復護理等領域專業人才;保障優撫、低保和特困人員補助資金;落實鼓勵用人單位招用補貼、穩定崗位補貼等就業政策。

醫療衛生投入79.3億元。完善公立醫院投入機制,健全財政補助與績效考核掛鉤的補償機制;加大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投入;更新購置84輛急救車,提高院前急救服務能力;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經費保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擴充公立醫院產科床位,緩解床位緊張問題。

文化體育事業投入77.1億元。落實文化惠民政策,將公共圖書、文化活動和公益演出等資源配送至基層;開展國際電影節等文化交流活動;加強對長城文化帶等地區的保護與利用;做好三大球項目普及工作,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健身步道等場地設施。

農業投入60.6億元。促進現代農業高端高效發展,保障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基本菜田補貼等,發展高新技術農業、會展農業;促進提高少數民族鄉村經濟水平;保障山區險村險戶搬遷工作資金;推動全市15.6萬低收入農戶及234個低收入村發展特色產業,提高農民技能,促進就業。

(六)推進財稅改革及落實市人大決議情況

認真落實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決議,以及市人大財經委的審查意見,圍繞市人大在審議預決算及審計部門審計時提出的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等意見建議,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推進機制創新,深化財稅改革,不斷強化財政收支管理。

1。進一步強化財政統籌引導作用。制定實施財政促進民間投資的30條措施,運用稅費優惠、政府采購等政策,促進我市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體系,制定《關於改革和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穩定增長機制等22條措施,增強各區資金統籌能力,引導各區落實全市性中心工作;出臺《北京市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審核和分配等管理。在公共安全領域開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試點。督促部門加快預算執行,以支出提速推進全市重點任務實施。盤活存量資金(全市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2015年底降低79.4%),並將市區兩級財政應收回資金全部用於老舊小區整治、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完成剩餘5項大額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按資金性質分別回歸部門預算或納入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進一步提升財政統籌保障能力。統籌全口徑預算體系,編制市級及試點部門2016-2018年三年滾動財政規劃,提高財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2。進一步創新財政資金配置方式。大力推廣PPP模式,印發PPP項目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對PPP項目實施獎補資金支持政策,我市項目落地率達到40.4%,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首都環線高速(通州-大興段)等11個項目入選財政部示范項目名單。規范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撬動社會資本投資重點產業。創新軌道交通、水治理領域投融資機制,建立軌道交通授權經營(ABO)模式,提升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能力和市場化水平;采取特許經營方式推進水環境治理市場化,引入北控、碧水源等特許經營主體,對通州區等重點區域水環境進行綜合治理。推進公用事業補貼改革,落實地面公交行業市級補貼改革方案,制定《北京市地面公交公益性資產管理辦法》,明確地面公交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責任,研究公交經營效率、服務質量與考核掛鉤的補貼機制;完善供熱補貼預算管理,建立補貼與價格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預算資金配置機制,選擇旅遊、社會建設等領域的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開展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試點。在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等領域推廣政府購買服務,2016年市級政府購買服務支出共安排229.2億元,較2015年增長1.3倍。

3。進一步強化財政支撐促進作用。將“放管服”等改革要求與財政工作緊密銜接,通過簡化評審程序、加強項目定額管理等方式下放預算管理權限,調動預算單位積極性,提高預算管理對各項事業發展的服務保障作用。穩步推進“營改增”全面擴圍,做好政策宣傳輔導工作,及時細化明確地方操作細則,截至12月底,全市89.3萬戶試點納稅人順利完成稅制轉換,新擴圍四大行業全部實現稅負下降;“營改增”擴圍新增減稅175.7億元,發揮瞭減輕企業稅負、優化產業結構、營造公平市場環境等多重政策效應。落實高新技術企業15%低稅率(普通稅率為25%)優惠政策,貫徹新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配合中央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股權激勵等政策。推動重點稅制改革,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促進資源合理利用;規范調整房產稅政策,實施從租計征和屬地征管。嚴格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中央關於取消和停征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總體工作部署,及時取消和停征我市涉及的收費項目;在全市范圍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工作,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我市38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為中央設立項目,我市地方自行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已全部取消。深化非稅收入收繳改革,新增4個執收部門納入改革范圍,加強對全市非稅收入重點項目的分析、監測、預警和檢查,向查出問題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4。進一步加強預算監督績效管理。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出臺《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通過加大償債資金預算安排力度、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市場化運作、依法轉化等手段,妥善處理和化解存量債務,截至2016年底,預計全市政府債務餘額較2015年底下降34.66%。強化預算績效管理,除涉密單位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單位均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實現全覆蓋;邀請35位人大代表參與51個財政項目支出的事前績效評估,資金規模較上年增加10.9%,不予支持和部分支持的項目22項,資金核減率達到13%,並按照績效評價結果安排批復2016年預算。加大預決算信息公開力度,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范圍和內容公開預決算,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均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推進權責發生制綜合財務報告改革,將市級試編單位擴大到20個,區級財政均開展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部門財務報告試編工作。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和財政監督,將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納入市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管理,對政府投資基金、轉移支付、非稅收入、各區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及預決算公開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自覺接受人大、審計監督,配合市人大開展《預算審查監督條例》修訂工作,建立審計發現問題臺賬、督辦及應用機制,狠抓整改落實,促進“錢責、事責、權責”相統一。

各位代表,冷靜審視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我們清醒地看到,財政工作仍面臨一些壓力,財政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財政收入增速回落,重點保障領域支出呈剛性增長,收支平衡難度逐步加大;各區財力水平與事業發展、民生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需要進一步增強財政體制與區域功能定位的協調性;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利益格局調整,需進一步增強財政改革與其他改革的合力;我市政府債務規模總體處於合理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結構性風險,需要采取措施化解和防范。此外,審計、財政監督及績效評價過程中也發現,部分預算管理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部分專項資金分配、撥付不規范,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下一步,市財政及相關部門將高度重視,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2017年預算草案

展望2017年,影響財政收支運行的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我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工作將繼續深入開展,既為財政工作帶來瞭挑戰,也提供瞭難得的發展機遇。我們將緊抓機遇、迎難而上、砥礪奮進,堅決履行好財政服務首都發展的使命,科學合理編制2017年預算、更好地統籌資金保障全市重點工作,推動首都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一)2017年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貫徹落實《預算法》,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振興實體經濟等各項要求,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協同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培育新興財源,促進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以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創新資金投入方式為手段,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金”作用,補齊發展短板,推進城市副中心建設、加快治理“大城市病”,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形成與構建和諧宜居之都相契合的支出保障格局;不斷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發揮好財政的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為落實“四個中心”定位,切實履行“四個服務”職責,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提供物質基礎和制度保障。

(二)2017年收支預算的總體安排

1。一般公共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1)收支安排主要考慮因素。

收入方面。一是經濟層面,全市經濟持續增長的動力不斷積蓄。二是政策層面,“營改增”改革政策性減收、房地產調控新政等將對增收帶來一定壓力。支出方面。按照2017年收入預期增長水平,根據中央對本市、本市對區的財政體制情況及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能力,並考慮保障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協同發展,籌備冬奧會、冬殘奧會等重大支出需求,綜合測算2017年財政支出規模。

(2)收支安排總體情況。

綜合考慮影響收支的經濟、政策、改革等因素,本著積極穩妥、留有餘地、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改革政策相銜接的原則,運用計量經濟模型等多種方法進行測算,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安排情況如下: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5411.6億元,增長6.5%;加中央返還及補助等收入1122.6億元,收入合計6534.2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243.5億元,同口徑增長10.1%(剔除2016年新增債券安排支出492億元),加上解中央等支出290.7億元,支出合計6534.2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3137.6億元,增長7.4%;加中央返還及補助627.6億元、區上解392.0億元、調入資金25.1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劃入13.1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05.8億元,收入合計4401.2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050.0億元,同口徑增長10.3%(剔除2016年新增債券安排支出240.1億元);加上解中央支出85.7億元、對區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231.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4.0億元,支出合計4401.2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2017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圖

2017年市級預備費安排50億元,占市級預算支出的1.6%,符合《預算法》1%-3%的要求。

2017年市對區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安排1481.9億元,較2016年執行數增長12.4%。其中,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

1231.5億元,增長25.9%;專項轉移支付250.4億元,下降26.5%。

2017年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92870萬元,較2016年預算增加23770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區檢察院、法院財物上劃市級管理,原由各區保障的“三公”經費改由市級安排,相應增加“三公”經費預算4197萬元;二是根據國I國Ⅱ車輛限行政策,為保障我市執法執勤、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正常開展,安排國I國Ⅱ執法公務車輛更新購置費23100萬元,更新購置方案已上報國務院。剔除以上因素,同口徑下降5.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5370萬元;公務接待費37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3800萬元(其中:購置費23100萬元、運行維護費507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期1375.7億元,增長4.5%;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16.3億元,收入合計1592.0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517.6億元,下降6.6%;加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74.4億元,支出合計1592.0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期626.5億元,增長22.7%;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95.9億元、上解收入52.6億元,收入合計775.0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746.9億元,增長27.8%;加調出資金25.1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3.0億元,支出合計775.0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期57.6億元,剔除上年股權投資清算收入等一次性因素,略有增長;加上年結轉收入13.4億元,收入合計71.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6.1億元,增長21.1%;加調出資金14.9億元,支出合計71.0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期49.1億元,剔除上年股權投資清算等一次性因素,同口徑增長1.7%;加結轉收入12.0億元,收入合計61.1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8.0億元,增長28.9%,主要是根據以收定支原則,根據收入規模安排支出;加調出資金13.1億元,支出合計61.1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預期3419.3億元,下降1%,主要是2016年開始啟動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米香成型機保險收繳工作,其收入含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共計27個月繳費收入,2017年該險種收繳期為12個月,導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收入有所降低;加上年結餘收入4484.0億元,收入合計7903.3億元。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586.6億元,增長3.4%。年末滾存結餘5316.7億元,用於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預期3322.7億元,下降1%,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收入有所降低;加上年結餘收入4331.8億元,收入合計7654.5億元。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497.3億元,增長3.3%,主要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提高。年末滾存結餘5157.2億元。

2017年預算年度開始後、預算草案提交市人代會批準前,為保障各部門正常履職支出,參照2016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各預算部門履職等必須支付的支出如下:2017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0.4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01億元;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86.0億元。

(三)2017年重點支出政策及主要保障事項

2017年,將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繼續統籌“三本預算”資金,堅持有保有壓、有進有退,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將統籌的資金聚焦京津冀協同發展、創新驅動、生態環境建設、城市治理、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等五大重點領域,初步安排資金3406.8億元,較2016年預算2980.8億元增加426.0億元,增長14.3%,推動重點任務落地生效。

1。京津冀協同發展安排資金333.1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一攬子政策順利實施,鼓勵行政事業單位、教育醫療資源疏解;推動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項目落地,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設;加大對河北地區支持力度,對口支援新疆、西藏等地區。具體投向:

疏解非首都功能安排118.1億元。主要用於保障天壇醫院新院試運行,推動同仁醫院亦莊院區二期工程、北京電影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北京城市學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學等高校新校區建設等。

新機場等建設安排110.9億元。主要用於加快京津冀交通網絡發展,保障新機場,京張、京沈城際鐵路,京秦、延崇高速公路等重大項目建設。

生態林等建設安排4.7億元。主要用於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完成10萬畝京冀生態水源保護林,推動張承地區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促進區域生態環境聯防聯治。

城市副中心建設安排42.5億元。主要用於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西海子、碧水公園,內環路綠化景觀提升,通州區城南、城北水網建設等。

對口幫扶安排57.0億元。主要用於對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內蒙、巴東等地區,促進受援地經濟發展;開展南水北調協作;對口支持河北張承保地區扶貧開發工作。

2。創新驅動發展安排資金526.3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落實《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的若幹政策措施》,創新科技經費管理模式,深入實施“北京技術創新行動計劃”;積極促進科技服務業等高端服務業發展;培育基於互聯網的新技術、新服務、新模式和新業態;落實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建設發展規劃;落實北京市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實施方案。

具體投向:

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安排資金364.4億元。主要用於推動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技城創新發展,以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區域性科技創新和研發中心。扶持創新聯盟、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載體發展壯大。發放“首都科技創新券”,鼓勵小微企業及創業團隊購買科技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開展科技服務業促進研究、支撐G20工程及國傢重大研發計劃,推動軌道交通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實施中關村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及中小企業創業孵化試點;鼓勵中關村企業改制上市及並購,對高成長企業提供融資促進和信用保險支持,扶持新興產業做大做強。

拉動需求引擎安排資金113.9億元。主要用於做強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金”作用,帶動民間資本投入首都發展;安排節能減排促消費政策補貼,發放文化惠民電子消費券,推動昌平、延慶、平谷、懷柔、門頭溝全域旅遊示范區創建,開展海外旅遊推介及宣傳活動,促進新興消費;兌付外貿穩增長獎勵資金,安排外經貿專項資金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及中小企業市場開拓,促進對外投資。

國企國資改革安排資金48.0億元。主要用於推動國有經濟產業結構調整,包括自主汽車品牌綠色制造升級、8英寸集成電路研發、機器人產業化等項目;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推進劣勢國有企業退出。

3。首都生態環境建設安排資金598.5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推動壓減燃煤、控車減油、工業治污、揚塵治理等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開展;出臺超低能耗、裝配式建築、公共建築能效提升財政資金獎補管理辦法,營造全社會節能環保的氛圍;落實國傢“水十條”、“土十條”和北京市工作方案,全面實施第二個三年治污行動方案;加快綠化隔離地區拆遷騰退、城市森林、郊野公園和公共綠地建設,保障平原地區綠化、“增彩延綠”等生態工程開展。

具體投向:

治理大氣污染安排資金182.2億元。主要用於加大新能源小客車、商用車等推廣力度,提高老舊機動車報廢補助標準,推動兩年以上出租車全部更換三元催化器工作,淘汰30萬輛老舊機動車,對綠色建築和生態示范區給予獎勵,促進節能減排;實施4000蒸噸燃煤鍋爐改造,推動燃氣(油)鍋爐低氮改造,完成700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實現城六區和城南地區基本“無煤化”。

改善水環境安排資金192.6億元。主要用於安排南水北調等市域外調水經費,加快城市副中心及亦莊、黃村等南水北調水廠建設和城區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增強供水保障能力;加快農村治污試點管網建設及治污設施運行維護,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推進朝陽、豐臺等區57條段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實施永定河全流域生態功能恢復等項目,統籌做好冬奧會、冬殘奧會、世園會、新機場水資源與水環境保障有關工作。

垃圾綜合處理安排資金21.7億元。主要用於實施安定垃圾衛生填埋場擴容等項目,推動阿蘇衛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搬遷安置,對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垃圾分類處理及各區垃圾焚燒和生化處理設施運行給予補助,提升城市垃圾處理能力。

城鄉綠化美化安排資金201.9億元。主要用於推進平原地區造林任務,增加親水近綠空間,建設旅遊休閑步道,積極推進世園會園區規劃建設,打造國傢園林生態城市;保障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綠化景觀提升、增彩延綠、國有林場改革、架空線入地等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4。城市治理安排資金1020.5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實施“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推動《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總體方案(2015-2020年)》實施,推進駐車換乘停車場設施建設等;保障城市安全,維護市場秩序,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推動智慧城市建設;落實本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意見,促進基層公益事業發展等。

具體投向:

“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導資金安排100.0億元。統籌各項疏解整治政策資金,設立“疏解整治促提升”引導資金,強化市區聯動,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放大作用,推動各區創新投入方式,實施違法建設拆除,占道經營、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整治,疏解區域性市場等專項行動,完成人口調控目標任務。

住房保障安排資金131.3億元。主要用於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推動中心城率先開展新一輪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試點,切實改善老舊小區居住環境。

交通緩堵安排資金553.1億元。主要用於優化公交場站佈局,新開和優化調整40條公交線路,對公交票價減免及老人、學生等優惠群體給予補貼,落實軌道交通政府與企業合作項目經費,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保障城市道路新建、微循環道路建設、道路橋梁養護及大修改造等重點支出,實施100項疏堵工程,打通交通堵點;推動公共停車場建設改造,加大道路停車秩序管理,緩解停車難問題。

城市安全安排資金236.2億元。主要用於推動執法辦案中心、訴訟服務中心、檢察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執法辦案規范化水平;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反恐防暴工作保障力度,推動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安全建設,促進消防車輛更新換代及城市消防站達標升級;推動國傢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提升食品藥品監管服務能力建設。保障社會組織服務管理創新、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治理重點工作順利開展;完善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系統,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行動。

5。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安排資金928.4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落實《北京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完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努力增加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及配套文件要求(即“1+3”政策),修訂文物及歷史名城保護資金管理辦法,擴大資金的使用范圍;圍繞落實《北京市居傢養老服務條例》和《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四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養老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實施;落實《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完善醫療衛生財政投入機制,推動實施健康北京2030規劃綱要,落實《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等。

具體投向:

城市運行安排資金266.8億元。主要用於居民領域電、氣、熱補貼;保障地下綜合管廊、老舊管網改造等重點任務順利實施;安排長安街、跨區域快速路等市屬道路清掃保潔經費,維護城市路燈、戶外廣告等市政設施正常運行等。

教育發展安排資金258.8億元。主要用於推進幼兒園新建擴建及社區學前教育服務中心建設,扶持發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緩解入園壓力;鼓勵教育集團發展和九年一貫制辦學,促進鄉村教師隊伍素質提升和鄉村學校發展,完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計劃,深化北京高校“放管服”改革,促進高校人才培養體制機制創新。

養老社保和就業安排資金158.3億元。主要用於建設200傢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並完善服務功能,深化各類居傢養老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進自動切蛋糕機居傢養老服務體系基礎建設。進一步推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對特殊困難群體實施精準救助,幫扶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穩崗就業。

醫療衛生安排資金88.5億元。繼續落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助政策,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水平。加大公共衛生服務資金投入,重點保障院前醫療急救、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和慢性病防控等支出,不斷提升我市公共衛生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提升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繼續加大對公立醫院產科床位運行補助力度,增加助產服務資源。健全中醫事業發展經費保障機制,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

文化體育安排資金79.8億元。主要用於創建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區,推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免費或低票價開放,發揮公共文化資源的利民惠民作用;舉辦國際電影節等文化品牌活動,擴大北京國際影響力。推動首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支持中軸線申遺前期準備工作,實施燕都遺址保護和展示、城市副中心漢墓遺址保護等大遺址保護,支持老字號品牌傳承發展。開展傢庭美德倡揚、社區青年匯等活動,實施北京志願服務基金項目,推進城市社區公益事業發展。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與管理,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推進城市社區一刻鐘健身圈建設;加大冬季項目場地設施建設力度,普及冰雪運動和冬奧知識。

城鄉統籌安排資金76.1億元。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適度發展農業規模化經營,積極培育合作社、聯合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提升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水平。繼續推動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村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遊、生態養殖等特色產業;推動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管理制度、開展就業幫扶和創業服務,促進農民就業增收。

三、依法理財、深化改革,確保完成2017年預算任務

2017年,我們將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圍繞上述預算安排,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把依法理財、深化改革、提高效能貫穿始終,立足更好地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預算目標。

(一)註重抓收入育稅源,推動財政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增強科技創新對收入的支撐作用。結合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總體要求,切實推進我市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28條新政落地生效,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活力;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財稅政策,運用基金等市場化方式更好地促進科技型企業發展,不斷增強科技創新對財政收入的支撐作用。

積極培育新的稅源增長點。堅持財稅與經濟協調互動,認真落實中央出臺的一系列穩增長、調結構政策,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振興實體經濟的要求,從發展高端制造業等方面著力,促進第二產業提質增效;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鼓勵科技金融、綠色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發展等方面著力,優化第三產業內部結構。在優化產業結構的基礎上,培育新的稅源增長點,促進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

(二)註重抓統籌提效率,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進一步加大資金統籌力度。落實中央關於將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預算統籌使用的要求,將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由2016年的19%提升至22%;在預算安排中,優先統籌考慮上年結餘結轉資金等各類財力來源,年度中優先統籌存量資金保障新增需求。圍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會同各部門梳理、匯總財政各領域支出政策,作為資金安排依據,進一步優化資金配置,使支出格局與市委市政府施政目標及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統籌財政資金聚焦京津冀協同發展、創新驅動發展、首都生態環境建設、城市治理、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等五大重點領域。

繼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市級部門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強化實有賬戶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管理,縮短基本建設資金使用年限,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指導各區繼續盤活存量資金,將盤活存量等重點工作與各區財政綜合績效管理引導資金規模掛鉤。

進一步加快支出進度。繼續落實對市級各部門和各區財政部門的月度通報、年度考核制度,督促市級各部門加強政策跟蹤研究,合理確定政策重點和投入方向,通過完善決策機制,加強項目庫管理,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和儲備工作,做細做實年初預算,提高年度中預算執行進度,推進全市重點工作任務加快實施。

(三)註重轉方式激活力,發揮財政政策引導帶動作用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公共服務。落實國傢關於加強PPP管理兩個“強制”的要求,結合首都發展新需求,加大污水和垃圾處理、道路建設、停車管理、養老服務設施等公共服務領域PPP模式推廣力度,加快推進PPP項目和中央融資基金的對接,為我市PPP項目提供融資便利,增強社會資本投資信心。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管理,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的培訓指導,進一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規模,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

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首都發展。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與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子基金,促進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進入我市政府投資領域,參與城市副中心、新機場等重大建設項目,實現帶動民間投資和促進首都發展雙重目標;充分發揮基金管理機構的專業能力,推進規范管理、良性運作,適時對政府投資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績效等情況開展檢查、評價,防止偏離政策目標。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落實好中央出臺的“營改增”等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減輕企業稅負,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將為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提供評審價格優惠等政策的落實情況納入檢查和考核的范圍,努力提升服務監管水平,為激發市場活力提供有力保障。從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方面,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降低門檻,放寬條件,繼續落實好財政支持民間投資的30條措施,為社會投資提供更多便利,提高財政保障效率。

(四)註重明事權優結構,引導各區落實區域功能定位

推進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城市副中心為試點,厘清市級、區級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快形成合理授權、依法規范、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逐步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

發揮市對區轉移支付資金引導作用。發揮轉移支付作用,引導促進各區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動產業升級,加大生態保護和改善力度,做好冬奧會、冬殘奧會、世園會、世界休閑大會等重大活動籌備工作。繼續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壓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數量和規模。以目標為導向,改革市對區大氣污染防治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將資金分配與改善空氣質量工作成效掛鉤,調動各區統籌使用資金的積極性。

(五)註重強監管促規范,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立進程

提升預算編制科學性。督促部門按照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十三五”規劃,合理安排2017年預算,將固定資產投資年初預算批復率從30%提高到35%。做好中期財政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的銜接,滾動編制我市2017-2019年中期財政規劃及試點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指導各區啟動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

建立健全財政大監督格局。將預算執行動態監控覆蓋到國庫集中支付所有基層預算單位和財政性資金,逐步將各區動態監控延伸到集中支付所有鄉鎮。在制定支持產業發展、政府采購等財政政策方面,落實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范政府行為。完善市區、部門聯動的財政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單位開展內控自評工作。落實好《預算審查監督條例》,自覺接受市人大監督,認真辦理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針對人大、政協、審計及財政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落實機制,細化整改計劃和時間表、加大違法違紀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以問責倒逼規范管理,發揮監督合力。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拓展績效評價領域,對政府性基金、政府債務項目和專項轉移支付探索開展績效評價,繼續擴大事前績效評估規模,規范評估管理工作,推進結果運用,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市級部門預算管理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將預算編制質量、預算執行進度等納入考核范圍,推動市級部門提升預算管理整體水平。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積極推進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工作,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研究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及棚戶區改造等項目融資成本;構建債務風險評估體系,科學研判債務風險情況,加快推進各類融資平臺轉型,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切實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進一步豐富預算公開內容,將提交市人代會審議的政府預算2016年執行數全部細化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首次公開政府債務限額、餘額。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公開部門預算,在部門預算中新增公開項目績效目標、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以及部分涉及面廣、社會關註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進一步提高政府收支透明度,規范理財行為。完善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中預決算公開的有關指標,激勵部門、各區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財政改革發展任務艱巨,我們將堅決貫徹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領導下,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指導監督,虛心聽取人民政協意見建議,加強財政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發揮好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

來源: 北京市財政局

責任編輯:王樹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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